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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還是一樣敗家,一樣當夜貓。

最近已經好幾次不想去夜店了,從過年前到過年後,實在是一點都沒有想喝酒的心情,也沒有想去吸二手菸的fu,而且兩瓶啤酒花兩百我也不想付,我寧願待在家裡搞到很晚睡就是不想三更半夜的回家,那種感覺很不舒服,所以最近的夜店邀約我都沒有去過。當然,我最近很想早睡。


說到敗家,我還是尋尋覓覓我的色褲跟雪花褲還有長版t,終於只剩下t恤沒有買而已,所以錢已經花得差不多了,最近的打扮就是,越來越娘,越來越合身,但還滿好看的阿,反正在台北嘛,怎麼穿都可以。重點是,我本人沒很娘阿。而且我覺得滿時尚的,全身除了褲子不是我想的,其他都是我自己的想法,真爽!

好啦,我就是要把錢都花在買衣服上我也不想去夜店嘛,搞得全身臭臭的,又累累的,在家裡看電視看書看日劇韓劇不是也不賴嘛?而且我冬天的衣服實在是有夠少的,叫我在台北怎麼度過寒冬呢?重點是我家後面就是五分埔,晃一下,錢就飛走了,咻!




我喜歡我現在的樣子,但不喜歡我現在的頭銜:米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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